午餐退費申請

111年07 月04 日午餐委員會修訂

本校教職員工生參加學校營養午餐,在未接受補助且已繳費完畢,若遇下列情事,得以申請午餐退費。若是您符合退費申請資格,我們將啟動退費機制

申請條件:教職員工在學學生(參加學校午餐,未接受補助者)

1. 教職員工代表學校帶學生公假參加校外賽事或活動 (公假)

  • 併學生名冊於一週前提出申請,逾時不受理。
  • 退費金額 38元(退還菜金的71%)

2. 學生代表學校參加校外賽事或活動

  • 由行政人員或教師於一週前提出申請,逾時不受理 。 
  • 退費金額 38元(退還菜金的71%)

3. 教職員工生連續請假 3天 至 28天 (含假日) 

  • 請於三天前先向午餐執秘登記,並告知請假起訖日 。 
  • 退費金額 38元(退還菜金的71%) 

4. 教職員工生連續請假29天以上 (含假日) 

  • 請於三天前先向午餐執秘登記,並告知請假起訖日 。
  • 退費金額 53元(退還全部金額)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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